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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14日,河南永城市沱濱路附近,車主劉溫麗的拉石料貨車被執法車攔下,要求罰款,她求情未果,當場服藥。昨日,河南運輸貨車車主劉溫麗的哥哥稱,劉溫麗已於11月27日出院,已能開口講話。河南省交通廳已對此事介入調查。(12月2日人民網)
  女車主喝農藥自殺,淺層次原因分析是不滿貨車超限被罰,深層次原因則在於她購買相關部門的年票月票,上個月剛被罰款的情況下,相關部門並沒有“通融”,反而繼續索要罰款,這引起了女車主的不滿,在控訴無門的情況下,只好無奈“求死”。
  作為執法部門,對超限行駛貨車進行處罰理所應當,但必須建立在罰款合理,執法公平公正的基礎上。辦月票、季票,收200元就隨意放行,實乃一種以權謀私瀆職行為,有失執法部門臉面,這會讓超限貨車司機產生一種執法部門是專門亂收罰款“路虎”的想法。
  只不過,這隻“路虎”善變,有時吃了肉卻不辦“事”,還想再咬人一口。另外,這隻“路虎”愛耍聰明,在見到記者追問時,死死咬住“程序執法”不鬆口,不認為“有200元就放行,‘虎’仔隊伍龐大”這一說,讓人撬不動它的嘴。
  但“路虎”想吃肉,必會張“虎”口,公路亂收費、亂罰款、亂設卡;執法人員多,罰款金額多,罰款花樣多,就是它“行惡”的痕跡,抓住這些,還怕它“耍聰明”,借執法權力來“撈肉”,還怕那“虎威”貨車司機碰不得,公眾監督督不得。
  當看到為了超限車這塊肥肉,當地多個執法部門出動時,筆者突然想到群虎奪食,可見女車主命運的悲慘。現在女車主用喝農藥自殺的方式,控訴公路“三亂”的貪婪,不知能否給執法部門以警示,但從當前看,效果並不好,當地執法部門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。
  既然女車主喝農藥自殺都不能給當地執法部門已警醒,就唯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:整合執法主體,相對集中執法權,推進綜合執法,著力解決權責交叉、多頭執法問題,建立權責統一、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。但願在這樣針對性的措施下,當地執法部門能放下貪婪,切實做到執法為公,執法為民。不要為了利益,將執法公平公正變成一句空洞的口號和自欺欺人的話語。
  文/吳效偉  (原標題:女車主自殺能否對公路“三亂”以警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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